裴一非 主任
裴一非,北京市博然律师事务所主任。清华大学、美国天普大学法学硕士。擅长复杂、重大民商事诉讼及刑民交叉案件,深耕不良资产业务领域。担任多家央企、国企、大型民营企业、政府机关法律顾问。
业务专长:民商事诉讼、不良资产业务、刑事辩护。
主要代表业绩及案件:
1.代理中国兵器集团下属某军工集团不良债权、合同纠纷系列案件,累计代理标的上亿元。
2.代理某省AMC与某全国商业银行首例个贷不良资产批量转让项目,在国内个贷不良市场起步伊始开始探索与从事交易架构设计、尽职调查、估值模型建立、收购转让交割、资产处置与执行等全流程管理。
3.代理某大型国企与内蒙古最大的能源类民企3000多万元债权债务纠纷、刑民交叉、不良债权处置与执行系列案件,和解结案。
4.参与江西某光伏上市公司买卖合同、产品质量纠纷案件,为客户追回货款4800余万元。
5.为山西某煤矿、房地产企业家刘先生因合同、债务纠纷被控合同诈骗罪(涉案金额 4000 多万元)刑事辩护,最终法院判决合同诈骗罪不成立。
6.代理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河北企业家游先生金矿被抢劫、侵占案,多年来开展一系列刑事控告、民事诉讼工作,终使有强大背景的施害方于2019年7月被以涉黑拘捕。
7.代理哈工大集团下属某企业合作纠纷、刑民交叉系列案件,历时五年最终通过和解解决,帮助客户获得满意结果。
8.代理北京某知名投资顾问公司与万得(wind)著作权权属、侵权纠纷,胜诉并获得经济损失赔偿。
裴一非律师发表的主要文章有:
《如何让终本案件起死回生》
《不良资产的前世今生》
《不良资产原罪:往前走是国有资产流失,往后退是渎职》
《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对职务侵占罪认定的影响》